日前,《2011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该《公报》显示,承德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为良,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来,我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实施“环境改善工程”,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我市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调控重点排污企业外迁、控制扬尘污染和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取缔散烧锅炉、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自开展创模工作以来,全市共取缔375项落后产能及工艺设备,取缔市区燃煤锅炉495台。市区集中供热面积由“十一五”初期的495万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990万平方米。在我省率先实现所辖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医疗垃圾无害化储运中心全覆盖。
目前,我市拥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森林覆盖率达到55.8%,建成20个生态乡镇、12个国家级生态村,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2011年,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了第二批12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我市依托自身独特的区位生态功能和良好的生态基础名列其中,成为河北省首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