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森林公安部门获悉,由于近期气温偏高,大风天气多,全市已进入5级火险等级期。一旦发现违法野外用火造成损失的行为,当事人将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多种处罚。目前,我市已查处一批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多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随意丢弃烟头酿大祸。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处潘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10000元。潘某是去年“4·09”失火案肇事者,他多次盗伐林木,并于案发当日在盗伐现场吸烟,随意丢弃烟蒂引发森林火灾。最终经3300余人、30多个小时的扑救,大火才被扑灭。
村民切勿燎地边、烧秸秆。3月6日下午,承德县上板城镇卸甲营村田间出现大面积烟雾,市森林公安局巡查员发现村民王某正在地里烧棒秸,而他家田地靠近山林 ,一旦火苗上山,必然引发森林大火。民警赶紧将火堆扑灭,并将王某带到派出所里进行询问教育。
上坟烧纸需当心,文明祭祀记心上。去年春季,平泉农民于某给父亲上坟烧纸时,造成森林火灾。着火林地面积超过28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45929元,去年4月,平泉县法院对被告人于某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于某有期徒刑3年。
儿童玩火隐患大。2011年4月,承德县新杖子村拦马墙沟发生山火,经民警仔细侦查,确定起火原因是由新杖子乡中心小学的3名小学生因贪玩将道边的一小堆干草点燃所致,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引发火灾。森林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对孩子加强教育,切勿让他们在野外点火。
当前,承德已进入5级火险等级期,全市八县三区又都属于一级防火县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生违法野外用火行为的,对当事人每次处500—3000元罚款,对单位每次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而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还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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