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娜仁、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赛希雅拉图对我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贯彻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8家单位,调研考察了邮电、行政审批中心等6个单位对蒙古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钢苏和对我旗蒙汉文两种文字并行并用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及使用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听取汇报后娜仁副主任就我旗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解决的建议。赛希雅拉图副旗长指出,做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对于促进全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加强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推动全旗两种文字使用工作,不但为宣传和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作出了贡献,而且还为城镇市容市貌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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